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濟南公告
五、錄用審批
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jīng)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
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市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錄用為初任法官、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含試用期);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期協(xié)議。
六、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fā)現(xiàn)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guī)行為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26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 局、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社發(fā)〔2014〕81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531-66605970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82568205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2、2014年濟南市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招考職位.xls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濟南市公務員局
2014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