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2017下半年公務員公開考試公告【招135人】
(三)職位調(diào)整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根據(jù)《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5〕28號)文件精神,我市南部縣、閬中市部分職位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jié)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diào)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ncpta.gov.cn)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zhì)量合格并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下午14::3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跡、照片清晰)。網(wǎng)絡準考證打印系統(tǒng)于2017年9月22日14:30時關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地點在南充市城區(qū),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閬中市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nèi)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nèi)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中路二段111號五樓501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nèi)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提交申請,查分結(jié)果將在該網(wǎng)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可于2017年11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ncpta.gov.cn)查詢。
5.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12月6日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統(tǒng)一組織,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含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ncpta.gov.cn)公告。考生按資格復審公告要求,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qū)W生證上無專業(yè)名稱的,須出具所在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 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