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考試公告(207人)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2.報考我市各級機關單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條件。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的,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5.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yè)、司法行政等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獄醫(yī))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三個項目均達標。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chǎn)一線、農(nóng)村、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jīng)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7.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人員,僅限于報考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招考程序
全市各級機關單位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11月22日0時—11月27日17時。
網(wǎng)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1月25日0時—11月27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及超過1:80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shù)據(jù)。
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tǒng)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各級殘聯(lián)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具體報考條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tǒng)中公布。
(二)資格初審
時間:11月27日17時—12月1日24時。
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6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截止時間為12月8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11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1月2日9時—1月7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1月6日和7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一)報考市級機關單位(含定海區(qū)、普陀區(qū)的省垂直管理單位)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二)報考縣(區(qū))級以下機關單位及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職位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三)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 招考的,考試類別為村干部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
(四)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除公共科目筆試外,須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
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舟山本島、岱山縣和嵊泗縣)。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報名時只限選擇舟山本島。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2018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8年度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